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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蘇福男/岡山報導〕岡山區通校路好朋友山產店被檢舉「掛羊頭賣狗肉」,高市農業局動保處日前前往稽查並採樣,採樣結果昨出爐,確認骨頭為狗肉成分,因王姓業主為累犯,動保處將重罰廿五萬元。
這家山產店昨天傍晚照常開店營業,王某矢口否認賣狗肉,並指動保人員根本不是從他的爐子或冰箱裡找到狗肉,而是從垃圾桶撿了一塊骨頭,就硬說是狗肉,他很不服氣,揚言「一定不會去繳罰款」!
動保處則指出,王姓業者曾分別於二○○四、二○○九年遭查獲殺狗與賣狗肉,但都拒繳六萬與五萬元罰款,雖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,但強制執行署指其名下無財產可扣,此次再被查獲賣狗肉,依動保法直接開罰廿五萬元。
動保處兩週前接獲動保團體檢舉,指岡山通校路好朋友山產店疑似掛羊頭賣狗肉,動保處於九月十九日晚上前往稽查,王姓店主雖不配合,仍在現場採取一塊骨頭和湯汁作為檢體,經送中央畜產會化驗,昨結果出爐,證實骨頭為狗肉成分。
動保處長葉坤松強調,動保法已明文規定禁止販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動物(犬貓)屠體,依動保法違反第十二條、第廿七條規定,最高可處廿五萬元罰鍰,並得公布其姓名、名稱或照片,拒不改善者,得按次處罰,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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